- 成语名称:麦加朝觐(-)
- 结构形式:ABCD式成语
- 组成汉字:麦、加、朝、觐
- 成语解释: 穆斯林朝觐麦加克尔白 (天房)须履行的多项宗教仪式的总称。阿拉伯语音译哈吉。伊斯兰教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其为朝功。朝觐是伊斯兰教的第五个基柱。详细解释 朝觐的意义 “朝觐”是伊斯兰教为信徒所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之一,每一位有经济和有体力的成年穆斯林都负有朝拜麦加的宗教义务。所有穆斯林,无论是男是女,都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一生至少要前往麦加朝觐一次。1932年沙特阿拉伯王国建立后,麦加被称为“宗教之都”,来此朝觐的人更加摩肩接踵,目前已经有70多个国家说着不同语言的穆斯林来到此地朝觐。每年在伊斯兰教历的第12个月,数以百万计的穆斯林都会聚集在沙特的麦加,参加一年一度的朝觐。朝圣期间,他们聚集在“圣城”麦加周围,一起祈祷、吃饭、学习。“麦加朝圣”是每年伊斯兰教最盛大的宗教活动。 公元627 (伊斯兰历6年) ,从伊斯兰教教义出发,穆罕默德参照阿拉伯部落自古盛行的朝觐宗教圣地的民俗,亲自制定了穆斯林朝觐克尔白的全部宗教礼仪。 朝觐者的条件 根据伊斯兰教规定,凡具备相当条件的穆斯林男女毕生去麦加朝觐一次才能算作履行了天命。这些条件包括:第一,必须是成年人(教法规定男满12岁,女满9岁,一般为年满14岁必须承担宗教义务者)。第二,朝觐者必须身体健康,有能力履行朝觐的各项功课,年迈体弱者,理智不健全者,不能长途旅行或乘坐交通运输工具者,不承担朝觐义务,但是,可以出资请人代朝。第三,妇女非丈夫和直系血亲陪同不能朝觐。第四,因路途危险无法保证人身和财物安全者可以免去朝觐义务。第五,不欠外债,清算了所有经济纠纷并为家人留下足够生活费用者可以朝觐。清初著名回族学者刘智将上述条件概括为“路塞、乏用、无亲邻、废疾,可无朝”。 凡属穆斯林,不管男女,如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中最少朝觐一次是当然的主命:精神健全,体格康健,身无债务,旅费备足,家人生活无缺。在往返麦加之行程中,更应顾及他的财物和他本身的安危。真主在古兰经里说:“凡能行此路程的人们, 都应当因为安拉去巡礼天房。”(古兰经第三章九十七节)。 假若一个穆斯林已达到上述条件,却未朝觐而归真了,他的家人或他们所选派的人,都可以替死者代行朝觐。残疾者,除健康外,达到上述其它条件时,也可请别人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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