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语名称:治外法权(zhì wài fǎ quán)
- 结构形式:ABCD式成语
- 成语繁体:治外法權
- 组成汉字:治、外、法、权
- 成语解释:(一)、外国人不受所在国管辖的一种特权。只有外国的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和联合国官员才能享有。
(二)、一国在他国境内所行使的管辖权,也就是“领事裁判权”。这种特权,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违反主权原则,现已废除。 - 百度百科:治外法权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谈判的结果。 例如,一个甲国公民当在乙国访问时享受治外法权。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在涉嫌犯罪时,乙国的法院不能进行审判。
- 英语翻译:(history) extraterritoriality, the rights (under unequal treaties) of a foreigner to live in China outside Chinese jurisdiction; diplomatic i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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