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语名称:天津条约(tiān jīn tiáo yuē)
- 结构形式:ABCD式成语
- 组成汉字:天、津、条、约
- 成语解释: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法、俄、美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内容有:准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开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琼州、淡水、台南、潮州、登州、牛庄(开埠时后三处改为汕头、烟台、营口)、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等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有权驶入长江和各通商口岸;由外国人掌管中国的海关;允许外国传教士深入内地自由“传教”,对英“赔款”银四百万两,对法“赔款”银二百万两;确立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等。
- 英语翻译:Treaty of Tianjin of 1858, a sequence of unequal treaties 不平等条约 between Russia, USA, England, France and Qi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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