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语名称:工资集体协商(-)
- 组成汉字:工、资、集、体、协、商
- 成语解释: 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由企业股东代表与员工代表通过协商达成集体协议,并签订集体合同。 而中国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矛盾。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符合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现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逐步建立起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自主决定工资的新机制。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2000年10月10日通过,部长张左已11月8日以第9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 主要原则 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工作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为主并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原则。 三、职工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协商双方平等的原则。 协商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协议的期限。 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工资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代表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
相关成语大全(汉字:工 、资 、集 、体 、协 、商 )
工资集体协商其他相关